根据《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精神和《湖南长沙宁乡市2023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高校公开引进师范生公告》,结合第一阶段已公开引进部属公费师范生人数的情况,宁乡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师范院校公开引进31名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充实到市直学校、城区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1、2022、2023届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以及2024届的师范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引进计划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专业素质优秀,热爱教育事业,师德优良,身心健康。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不低于所报学段且与所报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及以上)。
4.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宁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考核、签约、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告及有关公开引进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宁乡人才网(www.nxxhr.com)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报名
1.本次公开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至12月22日17:00。
3.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报名按如下要求进行:
(1)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近期清晰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2021、2022、2023届毕业生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原件照片;2024届毕业生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照片。
(5)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6)上传普通话等级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4.报考人员必须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
5.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3日12:00。请考生在2023年12月20日10:00至12月23日11: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四)适岗能力评价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资料参加适岗能力评价,逾期未上传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适岗能力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宁乡人才网公布,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适岗能力评价相关要求将在宁乡人才网另行通知,评价结果仅作为入围资格复审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考生可于12月20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前,登录宁乡人才网报名入口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2021、2022、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4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考核人选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试教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信息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信息专业内容,总分为100分,时长为90分钟。其他学科岗位笔试不分学段,内容为本学科历年高考题(物理、化学科考少量竞赛题),笔试时长为湖南省2023年高考本学科高考时长,笔试总分为湖南省2023年高考各学科高考总分值。
试教:试教内容为对应学段对应学科教材内容,采用备课30分钟、无生授课10分钟、提问5分钟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考核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将及时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成绩合成:按笔试占30%、试教占70%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总分的50%,试教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一律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签约。以岗位引进计划数为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先)。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签约,签约后放弃的,不再进行替补。
(八)体检(含涉毒筛查)。签约考生由宁乡市教育局和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体检(含涉毒筛查),体检时间为2024年暑期。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环节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不进行递补。
(九)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所需证书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列入拟聘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十一)聘用。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三、人才管理
(一)服务年限及考核管理。本次引进对象统一在2024年秋季学期聘用,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试用期为1年,在宁乡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者,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二)培养管理及成长渠道。本次引进的教育人才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市学科名 师工作室成员,择优选拔担任中小学中层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择优比选或提拔为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入职满3年后,可直接评聘为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符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晋升条件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跨校评聘。
(三)薪酬待遇及引进补贴。本次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的薪酬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政策执行。其在宁乡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8万元购房补贴。引进对象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退还已发放的购房补贴。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在中共宁乡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进行,宁乡市教育局会同中共宁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用人单位配合支持,宁乡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宁乡市纪委监委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0731-88980898;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1800302(工作日9:00—17:0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参加引进活动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引进活动的,视作放弃。
(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四)咨询服务电话:
1.政策与考务咨询:
宁乡市教育人才中心 0731-81800230(工作日9:00—17:00)。
2.行政监督指导: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1-88980721(工作日9:00—17:00)。
3.报名技术支持: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公共服务中心 0731-87899568(工作日9:00—17:00)。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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