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2月6日0时至2024年2月8日24时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笔试时间:见公告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是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之一,更是毛泽东思想的萌芽地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源地之一。学校前身为南宋著名理学家张栻于公元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8年批准为湖南省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1年教育部设立专项计划支持我校与湖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承担单位。学校始终秉承“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6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2月6日0时至2024年2月8日24时止,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进入“招聘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1寸证件照。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专业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直接考核采取试教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采取专 家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及其科研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各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综合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4年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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