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范学院雷锋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安排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雷锋实验小学系湘江新区于2024年创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小学,属湘江新区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联合办学的实验校之一。学校位于金洲大道与雷高路交汇处,交通便利,设施设备先进。
学校由湖南一师二附小全面托管,整体依托母体校——湖南一师二附小的教育人才优势、学术科研优势、高校联动优势,组建资深顾问团队,选拔优秀管理团队,传承名校基因,实行全面而深入的“五项统一”:统一办学理念,统一教学资源,统一教学管理,统一课程设置,统一质量标准,真正实现合作方学校与母体校的机制共建、资源共享、文化互生。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4年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4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说明: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面试(含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7月25日通过明德麓谷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26日—8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
扫描以上二维码并填写相关内容后即完成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届时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笔试的具体考场和考号,学校再行通知。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及要求
时间:8月9日 9:00-10:30
地点:明德麓谷学校
要求:考生凭笔试入围短信和有效身份证参考(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备注: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成绩查询时间:8月10日(明德麓谷微信公众号查询)。
(3)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8 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试教入围名单。
(四)面试及试教
1.时间、地点和要求
时间:8月11日 8:00—17:00
地点:明德麓谷学校
要求:考生凭面试入围短信入校
备注:
须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5)个人简历2份;
(6)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获奖证书等。
2.流程
(1)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于2024年8月11日8:00前至明德麓谷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集合,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及试教地点,现场通知。
(2)面试+试教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试教:试教内容为1-6年级各科上册教材。
程序:
①备课:时长30分钟。(与结构化面试一起准备)
②面试+试教:7分钟(1分钟结构化面试+6分钟试教)。考生面对考官进行,无学生配合,但教学设计及讲课要求考虑学生因素,教学环节自定,考生不使用多媒体课件。
面试与试教的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80分为合格线。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10%、试教成绩60%合成。
(六)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体检入围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雷锋实验小学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九)备案
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的资格条件证书、成绩、名次和考察结果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十)签订劳动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雷锋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574839186(熊老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雷锋实验小学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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