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同时根据《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为做好资格复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材料要求
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于2023年7月5日上午8:30-11:3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资格复审:
1.经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6.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7.《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前须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费100元(微信支付)。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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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人员名册 |
2、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
3、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承诺书 |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23年7月3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组织资格复审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yandu.yancheng.gov.cn/art/2023/7/3/art_2611_4023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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