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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公告》中“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的要求,现有下列岗位,在进行网报初审后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人数,将进行削减或取消。
特此公告。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职工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公告
文章来源:jyj.panjin.gov.cn/2023_07/07_16/content-417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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