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高新区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见公告
笔试时间:见公告
根据高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区外教师申请调入高新区任教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公办中小学任教5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身份)。
2、本人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调出(报考)。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专业、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教师人才年龄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指:荣获设区市市级以上现场教学优质课比赛或教学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荣获设区市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荣获设区市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名: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事业单位聘用备案表(从人事档案中复印);
3、身份证;
4、同意调出(选调)证明;
5、毕业证;
6、教师资格证;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书;
8、任教经历证明
9、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报名时请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顺序装订)。
三、其他
1、报名及现场咨询地点:新余高新区社会管理局一楼会议室(潭塘路亿铂电子北门),联系电话:0790-6862358。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下午17:30。
3、报名情况仅作为高新区研究教师调入或选调的参考依据;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同意调出(报考)证明(模版) |
新余高新区社会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区外教师申请调入高新区任教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wgTOUBDYwNqXIidOtx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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