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决定,我县2023年开展教师对调调动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的原则。
二、办理条件
1.调入人员必须是县外工作且试用期满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户籍(籍贯)在遂川或夫妻双方有一人在遂川县工作生活。
2.2022年8月31日前已转正并具有国家正式编制、全额拨款且一直在岗的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业务能力强,教学质量好。
3.政治思想表现好,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且未在处分调查期或处分影响期内;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身体健康。
4.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其中高中教师年龄可放宽两周岁。45周岁以下即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调出人员原则上需满五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的,需履行上岗时所签订《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三、调动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教师于7月24日前向县教体局人事股提供如下材料,超过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1)《遂川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对调申请表》一式1份(附件1)。
(2)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含人事部门)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
(3)《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一式4份(附件2。在申请阶段,本表仅做申请表的补充表用,不代表已审批同意调入)。
(4)参加工作时的招录文件或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意录用的抄告单或批复(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支教教师还需要提供转正留任的抄告单或批复)。
(5)现工作所在地的编办开具的在编证明(含姓名、身份证号、参加工作时间、现工作单位、编制类别、编制经费形式、是否在编)。
(6)遂川县2023年跨县调动工作教师政审表(见附件3)
2.资格审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调档:审查合格的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名单,以对调方式办理调动工作人员需在8月25日前提交人事档案,逾期未提交人事档案的视同放弃处理,将不再办理。
4.审核与考察: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审核调入人员的档案,并由县教体局对人员进行考察。
5.调动:档案审查及考察合格后,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按程序报县编委同意后办理调入手续,仅含遂川县的调入手续,其从外地调出的手续由其本人负责办理。
四、选岗及安置原则
1.原则上需同一学段对调,如需不同学段对调,则调入我县的小学教师只能与我县的小学教师对调,不得与其他学段教师对调,调出我县的小学教师可与申请调入的初中、高中教师对调。调回人员安置原则是:如调入的高中教师原在省重点高中学校任教且属于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骨干教师或教育部部属6所师范大学及江西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安置在遂川中学任教,其他高中教师(含职高)则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根据高中缺编及学科设置情况安排在遂川县燕山中学、遂川县第二中学或遂川县职业中学任教;调出人员如原在县城学校任教,则对调调入人员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和县委编办根据各中小学缺编及学科设置情况安排在县城周边的缺编学校任教;调出人员如原在县城以外乡镇学校任教的,则对调调入人员安排在县城周边乡镇以外学校任教。
2.岗位公示:2023年8月29日
3.选岗时间:2023年8月30日9:30准时开始(已确定调入的教师均应到场,迟到、未到和早退者要等待按时到场人员选完岗位后,再按顺序选择所剩岗位。每人选岗时间不超过2分钟,否则按迟到、未到和早退者情况处理)。
五、人员管理
申请调入人员调入本县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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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遂川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对调申请表
附件2: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附件3:遂川县2023年跨县调动工作教师政审表
遂川县教师对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7月12日
原文标题:遂川县教师以对调方式调动工作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kmMwCXZbkvQW4wsGFXH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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