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相关规定,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将予以取消,现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实际报名人数招聘岗位调整情况
招聘岗位 | 计划招聘人数 | 实际报名人数 | 招聘岗位调整情况 |
影像科医生 | 1 | 0 | 取消该岗位 |
外科医生 | 2 | 0 | 取消该岗位 |
妇科医生 | 1 | 0 | 取消该岗位 |
儿科医师 | 1 | 0 | 取消该岗位 |
朝阳市龙城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