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朱微等10人为兴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因怀孕等原因暂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2024年6月15日前)提交完整的体检报告至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报告结论为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未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届时未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97-5326320,0797-5203023。
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原文标题:兴国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d3G7erOBpESjxPzxL6p-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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