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余才办字〔2018〕11号)和《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报名、笔试、面试考核等程序,华明玉等84名同志获得资格复审资格,现就资格复审、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2023年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2.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学校引进教师人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10日08:30-12:00。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地点
新余市长青小学三教楼一楼,咨询电话:0790-6435568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或打印《公告》相应附件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择业代理协议书),并与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一致的相关证书材料(需提供原件)。202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8月31日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当地发证部门开具的证明。
3.请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2套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凡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本人自动放弃处理;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体检或聘用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检集合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07:30,逾期未到者视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集合地点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新余市仰天东大道623号)。
(四)体检标准
1.教师按《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标准执行;
(五)体检费用: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收取)。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医院备有免费早餐,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用餐。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已怀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但需产后补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6.请体检对象带好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空腹准时到体检集合地点报到。
(七)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额不进行递补。
附件1:2023年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人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附件2: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学校引进教师人才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2oROGLaIKBrs_HILf-Sm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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