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府办字〔2023〕49号)精神,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工作现已完成笔试(试讲)等工作程序,现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环节,规则为根据各岗位录用计划数以1:1的比例,将同一学科岗位全部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若考试成绩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若考试成绩、教龄均相同,以年龄长者优先。
通过查阅考试成绩相同教师个人档案确定了拟录用人员及排名,经县考试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反映。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792-3220943;
永修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92-327135。
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永修县2023年“县管校聘”通过考试分流教师拟录用人员名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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