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点—11点。
二、地点: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212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硕、博)(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应聘者须提交《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政治部张老师,联系电话0951—6883017。
附件:
附件2:2023年下半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政治部
2023年10月31日
原文标题: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nsjy.com.cn/show.asp?id=18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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