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2月30日,高中、初中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01-040岗位)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小学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41-052岗位)笔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各岗位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教师应知应会常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高中、初中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01-040岗位)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小学阶段学校岗位(岗位代码041-052岗位)面试地点: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面试人选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采用网签的应聘人员提供未网签的实时网页)]。
③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④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按公告发布的要求执行)。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⑥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或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和答辩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和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者,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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