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福鼎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1.准考证打印。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2.考试时间、地点:4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①加分对象: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4年9月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官)、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②加分办理:4月10-12日向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资格认定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五、资格复核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持招聘岗位设置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福鼎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另行发布公告),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或解聘、辞聘)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围面试人选。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围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
3.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及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试成绩计算
招聘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的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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