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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教师岗位面试公告

2024-03-05 13:41:04
中师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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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教师岗位)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在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报考乌兰浩特市小学、乌兰浩特市初中、乌兰浩特市高中、乌兰浩特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师岗位(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日语教师岗位除外),且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

二、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讲课和说课。

1.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70分,说课30分。

讲课、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并在备课时提供给考生。

备课、讲课、说课所使用的教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

考生在备课时应认真核对题目与报考岗位是否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备课所需纸、笔均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讲课和说课时间共12分钟,考生自行决定讲课和说课的先后顺序。面试时限12分钟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一般说课时长3分钟左右,讲课时长9分钟左右,中间不设提醒,考生须自行掌握好时间。(考生也可选择先进行说课,以免因讲课时间过长遗漏说课。)未进行讲课或说课的,该项成绩为零分。

2.面试语言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3.面试时间:2024年3月12日。

4.面试地点: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东侧教学楼(乌兰浩特市向阳街83号)。

三、面试流程

1.候考。考生在面试当天6:40前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资格复审人员盖章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到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东侧教学楼四楼候考室报到。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就座,并填写面试登记表。

2.备课。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3.面试。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面试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4.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5.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总顺序号和学科。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2.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3.报考数学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三角板;报考音乐考生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电子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彩色粉笔;报考体育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足、篮、排球。

4.面试设最低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乌兰浩特市第四中学日语教师岗位面试安排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扎赉特旗教师岗位)面试公告》。

五、面试纪律

1.考生须在面试当天6:40到达候考室,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得入场。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7.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8.在公布面试成绩后,将进行体检、考察与提档工作,请考生留意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提前安排好时间。

六、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45455(乌兰浩特市教育局纪检办)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兰浩特市教师岗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3月4日

原文标题:兴安盟人事考试网 

文章来源:http://xamks.com/html/8/Content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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