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办法
(一)考试形式
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
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委托考试。报考城区中小学各学科岗位的对象只需参加报考学段对应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参加“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的考试;报考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对象只需参加“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考试,不参加“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的考试。
2.考试内容
委托考试的内容与省教育厅组织的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参见《2024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等部门发布的考试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等发布的有关信息。
4.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在通过网络审核后应随时关注网络报名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于考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与身份证一起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
5.考试
(1)报考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岗位所要求的笔试。
(2)如果相关岗位笔试参加人数少于遴选计划数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卷面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即卷面总成绩60分),方可列为拟遴选对象。
(3)如相关岗位有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的、以及在考试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岗位按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执行上述考试成绩合格线要求;如有报考人员在考试时违反笔试考场规则等被认定为按零分处理或试卷作废处理等,不再列为拟遴选对象。
6.现场审核校验
(1)网上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审核校验,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现场审核校验为准。县教育局将根据本次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现场审核校验对象。各遴选岗位现场审核校验对象将在“上杭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专栏”予以公布。
(2)现场审核校验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应携带的材料等另行通知。被确定为现场审核校验的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校验。现场审核校验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校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现场审核校验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或现场审核校验不合格者,按遴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相应岗位的现场审核校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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