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首页 > 考试资讯 > 招教动态 >

2024福建三明建宁县教育局新招教师体检安排的通告

2024-07-09 16:30:14
中师华图
分享:

根据《建宁县2024年免笔试招聘中小学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公告》(建教〔2023〕78号)文件精神,现将建宁县2024拟聘任新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安排予以公布,如对公布对象体检资格有异议的,请于7月 8日前向建宁县教育局人事股反映,电话:0598-3982362.有关体检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7月8、9日进行,进入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2024年建宁县新招教师体检人选名单》。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8:00准时在建宁县教育局一楼大厅集中。迟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检查前晚宜清淡饮食,不饮酒,10点后开始禁食,可少量饮白开水。保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空腹进行采血和上腹部彩超检查。

3.女性妇科检查及尿检应避开月经期。怀孕、可疑受孕者务必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放射线检查、直肠指检、腔内超声及妇科检查;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

4.体检当天尽量穿纯棉衣服参检,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服、文胸,不戴饰品如项链、手链等。女士建议不化妆,不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5.检查完毕,请及时将体检“指引单”交回服务台。体检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6.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背包、挎包和手机、电子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体检报到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要服从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管理和安排,按各项目体检要求,有序参加体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7. 下列项目体检异常的,安排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这些项目的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请在当场次体检结束前,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补。其中,心率、视力、听力、血压不合格者,安排下午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不合格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教育局提出复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体检的,考生应在体检前与县教育局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女性考生如在体检当日遇上生理期现象的,当日体检时应向带队工作人员提出,部分项目可另行安排体检。

10.考生在确认所有项目均体检完毕之后,将《体检表》交体检站工作人员验收,经带队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医院。

11.体检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按实收取。

附件:建宁县2024年拟聘任新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7月6日

原标题:建宁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新招教师体检安排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fjjn.gov.cn/zwgk/tzgg/gggs/202407/t20240706_2041031.htm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福建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
教师招聘考试
相关栏目
考试资讯 更多>
备考资料 更多>
面试方法 更多>
每日一练 更多>
教师资格公告 更多>
考试动态 更多>
教师备考资料 更多>
教师试题资料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