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省市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在西咸新区的社会人员;持有西咸新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2023年驻西咸新区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在读学生。
温馨提示:
凡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详见西安市教育局官网《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http://edu.xa.gov.cn/xwzx/tzgg/645859b2f8fd1c1a702a5e67.html
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三年内有效。
2023年驻西咸新区的全日制高校有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中医药大学南校区。
二、认定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对外汉语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认定流程及安排
本人认定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01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10月20日8:00-10月31日17:00;网上申报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 //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3)正确上传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中国教师资格网启用新认定系统,目前尚不够稳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偶有错漏,若出现承诺书和照片上传不正确的情况,将会影响审批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生成。
请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务必预览系统生成的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份再次进行检查。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本人、是否清晰;是否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②承诺书栏目是否完整、准确,主要检查手写签名是否为本人、文字方向是否正确且清晰,时间是否齐全。若出现以上问题请重新上传并再次核对。
(4)若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务必详细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以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处理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确保证书及时准确送达。(中国邮政邮寄,邮费自付)
02体 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查看《西咸新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并按照要求体检。
03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及安排,网报结束之后关注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或关注“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
(3)现场确认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等。
户籍在西咸新区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非西咸新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驻西咸新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及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在西咸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根据公安部2021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四条,“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第五条,“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在户籍地派出所现场申请查询的,本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附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操作流程如下:
搜索关注“陕西公安”(或其他省公安厅)微信公众号,选择网上办事—户政业务—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申报,申请用途选择“就业”,即可完成网上申报(新用户须完成用户注册和身份验证)。
注:因网上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期限为3个工作日,建议教资认定申请人在现场确认之前完成申请。申请完成后妥善保存并打印,现场确认须查验和留存。因《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为确保现场确认时《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须持10月13日以后申请的《证明》。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将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进行查验,查验不符或无法查验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四、认定结果公示
西咸新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安排在现场确认结束后2周左右通过西咸新区官网(网址:http://www.xixianxinqu.gov.cn)进行公布,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西咸新区教育体育局,咨询电话:029-33186084。
附件下载
附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模板).wps |
原文标题:西咸新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YC8RdGhHraY00R6a6Nw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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