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阜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县今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安排,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二、认定范围对象
面向全县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者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颍上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颍上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颍上县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颍上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颍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颍上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颍上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必须具备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其中之一在颍上县,方可在颍上县进行申请认定。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发布:10月10日,颍上县政务网教育专栏。
(二)网上申报:10月16日--10月27日17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用白色A4纸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直接打印名字无效)拍照后按要求上传(须清晰有效),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三)集中体检:
1.体检时间:暂定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
2.体检医院两所:
(1)申请人员到颍上九合医院(原协和医院)门诊部二楼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自行收取(双休日上班)。
联系电话:0558-4296668 18356896099
(2)申请人员到颍上县城东医院(原颍上县第一医院,地址:颍上县经济开发区颍利路东侧)门诊部四楼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按规定自行收取(双休日上班)。
联系电话:0558-4458166 13515182958
(四)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上午9:00-11:50和下午13:30-16:50。
现场确认错峰、分学段进行:
10月30日:小学语文、数学
10月31日:小学语文、数学
11月1日:幼儿园、初中学段
11月2日:幼儿园、初中学段
11月3日:小学其他学科
2.确认地点:颍上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原颍上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3.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颍上县政府政务网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佩戴口罩,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4.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员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本人按时到场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颍上县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双面打印)(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提交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粘贴于“备用相片粘贴表”(附件2)上,“备用相片粘贴表”信息要填写完整,交给认定机构以备制作证件,照片背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五)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 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颍上教育资源网上公告)将认定结果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要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申报网页下方留言等信息。
(六)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颍上县新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颍上邮政局统一邮寄,时间:现场确认结束后约30个法定工作日寄出)。
五、其他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及时浏览网上报名状态(网上初审是否通过);及时关注网报界面下方留言区留言内容,有问题请及时按公告要求修改,不再电话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网报时上传的承诺书必须用白色A4纸下载打印,签名要手签,只上传承诺内容,内容要完整、清晰;上传电子照片必须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
3.请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除本公告“四(三)”规定(妊娠期的申请人)外,一律按体检表上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表粘贴照片处和体检医院意见均要体检医院盖章。
4.未尽事宜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58-4432608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docx |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
附件3:备用相片粘贴表.doc |
颍上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15日
原文标题:颍上县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颍上县人民政府(原链接MD5:e2346403f23f5034cba307c069115a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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