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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33-0111

学术领军人才Ⅰ类/Ⅱ类

面议

工作性质:全职

职位类别:社会招聘

招聘部门:材料与工程学院

招聘人数:2人

工作经验:不限

最低学历:博士

来源:就业桥
岗位职责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请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等)发送至:zrsc@nbt.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应聘学院”。
工资待遇:
人才引进待遇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3.学术骨干III类人才,入选校内“竺园学者”培养计划,额外提供特岗津贴5万元/年,资助期3年,总计15万元;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5.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6.博士后师资纳入学校人事管理范围,薪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比照校内事业在编同类人员对待,不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在站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后,可选择留校工作,办理正式入编手续。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人才类型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理工科顶尖人才Ⅰ类不低于1000万面议Ⅱ类不低于360万≥60≥150学术领军人才Ⅰ类不低于240万≥40≥100Ⅱ类不低于155万≥20≥50学术骨干Ⅰ类不低于115万15万30万Ⅱ类不低于110万10万20万Ⅲ类不低于105万,另有特岗津贴15万8万15万Ⅳ类不低于100万5万10万博士后师资不低于95万;出站后留甬工作的,还可申领40万留甬补助5万10万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任职要求

应聘条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生物质材料方向)
招聘政策:
招聘岗位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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