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街道工作力量,实现潇湘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共6名(其中:金麟社区2名、阳光社区2名、红庙社区1名、南城门社区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尚未就业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5年4月30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岗位;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要求;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5.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登记失业时间连续一年及以上且未享受过其他就业优惠政策人员;
6.本人不是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未在企业担任职务;本人名下没有营业执照,若有营业执照的,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营业执照注销需满一年以上。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名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曲靖市麒麟区潇湘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公告于2023年 4 月27日在麒麟云等公众平台上公布。
现场报名时由社区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人员身份”是否匹配。(二)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时间:2023年4月27日—5月19 日。
2.报名地点:
(1)金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麒麟区英才路180号),联系人及电话:李*18213763336,0874-3109897;
(2)阳光社区(麒麟区靖宁西路305号),联系人及电话:何**13278747222,0874-3318687;
(3)红庙社区(麒麟区红庙路296号),联系人及电话:路**13987431931,0874-3227169;
(4)南城门社区(麒麟区花柯路364号),联系人及电话:徐**13732705531,0874-3288185。
(三)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麒麟区潇湘街道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毕业证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失业登记需满一年以上);
6.近期半寸免冠彩照1张;
7.建档立卡贫困毕业生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并加盖区扶贫办公章。道德模范、曲靖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提供相关文件、证书(注:持有以上证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考试形式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能力。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社区电话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招聘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成绩相同的,将另行组织面试加试。体检由潇湘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聘期
服务周期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解聘的,社区不承担兜底分流责任。
九、待遇
社区专职网格员2500元/月,包含个人保险部分,购买医疗、养老、失业保险。
十、招聘纪律
(一)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我省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面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通过公开竞聘后,由社区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期满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岗位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潇湘街道党建办负责解释。
附件:潇湘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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