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南雄市总工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南雄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愿意服从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热爱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工会工作、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子女或有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考生都需于2023年5月15日、16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考试及之后环节。
1、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止;
(2)线上报名方式: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按页面提示进行简历投递。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16日9:00-11:30,14:30-17:00。
现场报名地点:南雄市金叶大道中路97号(红海人力集团南雄办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0751-3881139
报名所需资料:
(1)已填写相关内容的报名表(注:从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不得擅自改变表格设置及样式,并按照要求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参与政府社会化购买服务招聘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有劳务合同的人员视为已就业,报考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人员承诺书(从公告中附件自行下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两张(背面签名);
(5)提供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注:该证明也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1、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5日、16日9:00-11:30;14:30-17:00。(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核地点:南雄市金叶大道中路97号(红海人力集团南雄办事处)。
3、资格审核要求: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线上报名者需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进入考试及之后环节。
4、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准考证会在考试前3天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考生邮箱,请考生自行打印。
注: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采取百分制,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其他:考生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以100分为满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按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合格分60分,从高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人员名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前2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统一进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所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韶关红海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向南雄市总工会提出,监督电话:0751-3822563。
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被举报经查实后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薪酬待遇及管理
1、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南雄市总工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待遇:与目前南雄市总工会机关在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薪酬待遇一致。
3、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南雄市总工会进行统一分配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南雄市总工会的工作分配。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2、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录资格。
3、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4、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5、有关招录信息将在“韶关红海”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注:最终解释权归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拥有。
韶关市红海人力资源限公司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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