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海盐县教育局招聘新教师,报名时间详见公告,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进人、用人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努力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新教师补充工作的实际情况,并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1987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一)海盐县户籍,以2023年5月16日海盐户口所在地为准;海盐生源,指高中毕业于海盐县不具有海盐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仅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留学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提供的不予报考)。
(三)其他具体岗位招聘要求根据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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