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滨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95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5月11日。原文如下: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创设工作,根据《滨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滨就办〔2023〕2号)和《关于组建“四好农村路”公路管养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滨人社信函〔2023〕27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型、数量及范围
(一)岗位类型、数量
高新区2023年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95个,岗位招聘类型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本次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人群。
在岗人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可纳入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范围。乡村公益性岗位超过65周岁人员,劳务协议实行一年一签。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 2023年5月11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两街道人社所。
小营街道人社所窗口,联系电话:3613273;
青田街道人社所窗口,联系电话:3160626。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低收入人口、脱贫享受政策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由各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联合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
(四)民主评议及招聘流程
乡村公益性岗位由街道根据报名人员信息,组织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职能站所,分别负责审核相应类型报名人员的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劳动能力与岗位匹配度、当前就业状态等方面,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通过民主评议,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街道、社区或村居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六)备案
两街道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报送至区组织部备案,并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同时将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七)岗前培训和上岗
两街道负责组织对备案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街道同安置人员签订劳务协议。
三、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统一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3年执行每人每月836元。用人单位可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理调整。区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上岗及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签订协议和岗前培训七个步骤完成,然后组织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五、其他
1.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坚持统筹谋划,要把握好开发规模和进度,注重实际效果,扎实推进。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优亲厚友等不良现象发生,对虚假冒领、吃空饷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开发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中共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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