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招聘辅导员3人,报名时间:5月20日(周六)、5月27日。原文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因工作需要,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计划在北京、杭州两地现场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创立于2019年,由杭州市人民政府和国科大共同举办,是国科大直属二级学院,同时也是杭州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获批浙江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现有8个二级学院,建成61个教授工作室和25个科研平台。拥有两院院士14名。培育建设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拥有8个专业学位领域培养点。具体情况详见杭高院网页://hias.ucas.ac.cn/。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导员共3人。因在履职期间需入住学生公寓,出于工作便利和管理对象接受度考虑,根据现有辅导员队伍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按性别分别设岗招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科教融合”教育模式有一定了解,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具有高校或科研院所2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大学(包括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担任过院校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部长、团委副书记及以上任职经历满一(学)年;
(2)担任高校专兼职辅导员工作满一(学)年;
(3)担任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满一(学)年且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4. 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5. 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辅导员岗位应聘表》(见附件2,请提前填写,也可现场索要)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应聘的无效。
2023年专场招聘会将于5月20日(周六)、5月27日(周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校区)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云艺园区)进行。招聘会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见附件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在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初审,重点考察应聘者应聘表、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与岗位要求的匹配程度。应聘者可提前将应聘表和个人简历发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求职岗位名称,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用“求职岗位+姓名+应聘会场”命名,附件形式上传)至hangzhou@ucas.ac.cn,进行线上材料预审。
(二)考试考核
招聘采用两轮考核形式,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轮考核
第一轮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顺序牌,直接参加现场组织的第一轮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以现场公布的信息为准。如应聘人员较多,第一轮面试时间可适度延长。
第一轮面试采用双向交流面谈形式,内容主要为学习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多岗位适应能力等,考察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学习工作经历、来校工作意愿、未来职业规划等。
招聘会分别按照招聘计划1:8比例现场确定第二轮考核入围名单,不足1:8比例的,按照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确定第二轮考核名单。
第一轮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第二轮考核。如面试合格的总人数不足招聘计划1:2比例,可酌情核减招聘计划人数。
2.第二轮考核
(1)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第二轮考核入围人员须来杭高院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参加心理测评,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视作放弃。
入围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党员证明、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第二轮面试。心理测评结果将纳入第二轮考核评分参考。
(2)面试。第二轮考核分为无领导小组面试和综合型面试两场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第二轮考核总成绩按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的50%和综合型面试成绩的50%计算。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第二轮考核总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分数高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综合型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将加试一轮(内容与综合型面试要求一致),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入围人员放弃入围的,根据第二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用原则,拟录用结果报杭高院党政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hangzhou.gov.cn)和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站(//hias.ucas.ac.cn/rczp/glzcryzp.htm,“人才招聘”栏目)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2023年度编制计划和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第二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网站(//hias.ucas.ac.cn/rczp/glzcryzp.htm,“人才招聘”栏目)。
2.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hang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080961(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四)招聘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杭高院人事处、学工部。
电话:0571-86088361(人事处,王老师)
0571-86089279(学工部,冯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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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2023年北京、杭州专场招聘会)
国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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