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平安新龙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创建,提升社会综合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群众水平,经新龙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新龙县招聘城区专职网格员。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专职网格员。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城区专职网格员3名,为合同聘用制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主要开展民生事项服务、社情民意收集、人口信息采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开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参与群防群治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思想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勤勉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热爱基层群众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法律知识,熟悉办公流程、掌握办公软件。
(四)因相关工作需懂新龙县本地藏语,且户籍在新龙县的非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8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正在受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或纪委监委立案审查的;
2.在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个人原因表现不好,曾被单位解聘、辞退或者开除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甘孜州新龙县文江街3号公安大楼11楼)。
4.填报信息:报考者提前自行双面打印2张《新龙县补招城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准确填写的各项内容,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电话)。《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5.提交材料:报考者应准备本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相关加分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在线验证并打印)和《新龙县补招城区专职网格员报名表》在现场进行提交,否则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资格审查: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7.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70元/人,进入面试的需缴纳80元/人。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携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新龙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领取本人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
领取地点: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综治中心(甘孜州新龙县文江街3号公安大楼11楼)。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基础操作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计算机基础操作占20%,面试占30%。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知识和法律常知测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计算机基础操作
计算机基础操作内容为《Word、excel操作及应用》。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计算机基础操作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笔试和计算机基础操作成绩将于考试次日24:00以前在新龙县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可通过以上平台及时查询。(三)成绩公示
(四)面试
笔试、计算机基础操作测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报考人员小于等于岗位招聘名额数2倍时,全额进入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及应变能力等。
(五)加分
凡符合以下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一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累计加分,报考者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1)新龙籍复原退休军人凭退伍证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2)英烈子女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
(3)有政法系统2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折合后总成绩加2分,不满2年的折合后总成绩加1分(提供工作单位工资花名册和单位证明);
(三)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成绩,将在新龙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折合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同等条件下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新龙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本人自行承担。
3.因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治审查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方法实施要求进行。因政审不合格和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按总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二)入职培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根据招录对象公示的排名,进入入职培训,为期10天。对拟聘用后未报到,或培训内退出的,按总成绩高低排名补录。
(三)聘用管理。入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为期2年,试用期2个月,年终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的人员,可续签合同。被聘用人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关系: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规定;
3、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4、不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的;
5、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聘用单位工作的;
6、思想堕落、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聘用单位形象的;
7、在试用期间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
8、自动辞职的。
八、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一)职业发展
1.表现优秀者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
2.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考虑推荐入党。
3.打通职业晋升通道,设置五星网格员晋级标准,入职为一星网格员,工作每满二年且考核优秀晋升一星,工资上调一档,标准为500元/月,最高晋升为五星。
4.后期按照相关规定,择优推荐网格小组长、社区综治中心负责人人选。
5.按照相关政策发放网格员补助。
(二)工资待遇
城区专职网格员上岗后,工资按月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发放,标准为3000元/月(包括各项保险个人扣除部分),并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按照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作绩效,年底根据当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给予发放。
(三)其他待遇
1.享受带薪休假。
2.配备网格工作服装。
3.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九、管理模式
(一)工作管理。专职网格员日常管理按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遵规守纪。签订聘用合同后,严格遵守政法干部相关规章制度。
(三)休假管理。参照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一般干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工作考评。专职网格员每年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档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优秀比率不超过30%。专职网格员在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法干部各项规章制度的,将予以辞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由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审批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专职网格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公告事宜最终解释权为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
考试咨询电话:0836-8122122(新龙县委政法委)
0836-8122309(新龙县综治中心)
监督投诉电话:0836-8122133(新龙县纪委监委)
中共新龙县委政法委员会
新龙县人力社会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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