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金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报备员额)。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二)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3.户籍不限,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和技能等条件。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应聘。
6.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材料
1.网上报名: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00前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jyxyrsc@163.com(以邮箱收取时间为准)。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
应聘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1)身份证;(2)《金华教育学院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稿(报名表上的照片须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报名资格相关其他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分类按序压缩打包(以“姓名应聘”命名),发送至邮箱。
2.现场提交材料及资格复审:网上报名人员电子材料经初步审核通过后,学校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和招聘考试,资格复审地址为金华教育学院,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具体材料同网络报名。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能力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以下简称“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专业教师岗位: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高校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专业理论等方面的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问答环节,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辅导员岗位: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高校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学生管理、思想教育、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金华教育学院官网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查询:金华教育学院官网(www.jhjyxy.com)。
(三)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人员递补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jinhua.gov.cn)、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报到,有工作单位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档案调动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我校有权予以解聘。
具有以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舞弊行为的;
2.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
1.本次聘用人员在本校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不得申请调离。
2.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金华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符合引进人才规定的,可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jinhua.gov.cn/)。
2.金华教育学院网站(//www.jhjyxy.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金华教育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3215961、82465199。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
咨询电话:0579-89107205 (卢老师、倪老师)。
金华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0日
附件:金华教育学院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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