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长政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双泉镇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360名,城镇公益性岗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2、“4050”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离婚、丧偶、抚养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
4、失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登记失业人员)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6、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5、户籍在村民委员会、抚养未成年人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离婚、丧偶、抚养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双泉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应的报名表,(附件2《2023年双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3《2023年双泉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乡村公益性岗位:
2023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城镇公益性岗位:
2023年5月11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乡村公益岗在各村村委会(各村负责人电话)、城镇公益岗在双泉镇人社中心(双泉镇便民服务大厅内)联系电话:0531-873921263、报名地点:
4、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
由村委、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1、农村公益岗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镇组织所在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2、农村公益岗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可由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及有威望的其他人员等组成。
3、城镇公益岗经镇及第三方考核合格后才有资格上岗。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乡村公益岗在所在村委公示,城镇公益岗在所在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一般乡村性公益岗补贴600元/月,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确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参照(鲁人社字〔2021〕156号)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照上述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双泉镇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87392126
附件下载
附件一:《2023年双泉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2023年双泉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三:《2023年双泉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附件四:《2023年双泉镇村级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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