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以下简称“农经所”)成立于1958年,是我国专门从事农业经济与政策研究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粮食作物产业经济与政策、畜牧业经济与政策、技术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业农村现代化理论与政策、农业技术创新与评价、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国外农业经济与科技政策、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乡村发展规划、农村资源与环境政策、农村财政与金融等十余个研究方向着力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前瞻性研究工作,为推动农业经济理论创新和发展、国家农业政策宏观决策提供支撑和决策依据。根据科技创新事业发展需要,现就我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拟招收国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共4人。具体岗位信息见下表。
《农经所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必须满足留学服务中心有关政策要求。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符合北京市政府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落户有关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应聘,但应及时提交符合办理接收手续的相关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在职人员,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北京户籍。
3.京内生源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社会在职人员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热爱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事业,具有为“三农”服务的奉献精神;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招聘范围各类人员的基本条件,按期取得学位和毕业证书。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gkzp.caas.cn/#/web/memberlogin。在系统内附件管理模块上传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扫描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在校成绩单、获得奖励、代表性科研成果等,同时填写《农经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承诺书(附件2)。系统内上传的全部材料同时发送至联系邮箱。考生根据身份、专业、个人优势专长等选择岗位1-4中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岗位同时报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至少达到1:3,该招聘岗位保留,并组织进行后续环节。未达到1:3的,视情况研究是否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根据笔试人数、考生地域分布等确定笔试时间和方式。岗位1-3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农业经济管理、西方经济学、农业农村宏观政策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岗位4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安排以农经所公告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则按通过合格线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基础知识能力、专业水平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具体安排以农经所公告为准。
(五)考察与体检: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权重,计算考生总分并排序,按照1:1的原则,确定考察与体检人员。考察采取等额顺序递补方式,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可根据考生总分排序进行递补。
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体检时间、地点以农经所通知为准。
(六)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农经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八)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超时提报材料或不服从招聘工作安排,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学生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等。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考生可电话咨询,研究所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即在校期间无社保记录、聘用合同等,并作书面承诺。应于2023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各岗位的招聘条件,包括专业条件和招聘范围等,按时上传各类证明材料,发送报名表等,报名截止后,将不再接收报名。
(六)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农经所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随时关注邮件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七)招聘工作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10)82106166、82109787,邮箱:iaed@caas.cn,联系人:房老师,王老师。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农经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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