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灵台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共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灵台县总工会组织成立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50岁之间,男女不限。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09∶00至5月25日(星期四)18∶00。报名地点为灵台县总工会办公室。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填写《灵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或《灵台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甘肃省“一法三条例”等工会工作和劳动集体协商业务相关知识。
2.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数与之比)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3.证件要求。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成绩。报名人员可通过灵台工会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依据报考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列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岗位最低合格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通过灵台工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五)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通过灵台工会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委托县级以上综合性体检机构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灵台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审批聘用和薪酬待遇
对拟聘人选报市总工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薪酬、福利待遇以及经费保障按照《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确定,按现有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标准执行(2000元左右)。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灵台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933-362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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