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队伍,保障社区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网格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能力;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近三年内无故辞去社区工作者(网格员)职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远安网发布《远安县鸣凤镇2023年度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23日8:30至6月2日18:00。
2.报名形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例:张三+网格员)”,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到指定邮箱:542544910@qq.com,联系电话:3813066。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4.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有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信网有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定证书。
(2)填写完整的《2023年远安县鸣凤镇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5.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于笔试前2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211)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内容:考察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基层治理等内容。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远安网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远安县民政局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远安网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布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6)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截止2023年5月,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综合成绩加2分,获得社会工作师证综合成绩加3分。
(四)资格审查及体检
1.资格审查。按照总成绩1:2确定资格审查名单,同步征求纪检、公安、政法、金融等相关部门意见。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体检工作由远安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在远安县中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远安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待遇保障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试聘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自用工之日起鸣凤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除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福利待遇按照社区工作者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在6个月内提出辞职的,按照总成绩依次按程序递补。
远安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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