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智慧就业资讯服务平台
全国
全国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西藏
新疆
云南
浙江
香港
澳门
台湾
400-633-0111

2023四川宜宾市长宁县事业单位第一次考试招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

2023-05-25 17:49:23
宜宾人事考试网
分享: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我县部分岗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等原因出现空缺,现将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5月23日下午14:30-17: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12会议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附件《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报名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必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的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两次。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县(区)人社局或招聘单位(部门)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本人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头像>,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五、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831-)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4622564

长宁县教体局:4622523

长宁县卫健局:4622715

点击查看>>>

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原标题:长宁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次递补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133381ea-8c40-4e16-b35e-35c3e4246b9b

应聘时请将简历抄送一份到:jiuyeqiao@eol.cn,邮件标题:应聘单位名称、姓名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业桥(微信号:就业桥)。
关键词阅读
四川宜宾
事业单位
资格审查
相关栏目
最新动态 更多>
招聘公告&简章 更多>
收起

意见收集

关闭

您对就业桥有任何建议意见都可以给我们留言哦~

取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