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60人,报名时间:5月24日至6月2日。原文如下:
为增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94号令)和《山西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
二、招录名额及岗位计划
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0名,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各基层单位人员缺额和队伍建设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三、招录条件与范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考人员岗位年龄为截止2023年5月24日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2000年5月24日至2005年5月24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放宽至24周岁;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岗位:游泳潜水、体育运动、车辆工程、车辆驾驶(具有A1、A2、B2机动车驾驶证)、通信工程、飞行器控制、计算机技术,并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放宽至28周岁。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予以录用: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曾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二)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评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
(三)取得机动车A1、A2、B2驾驶证的;
(四)取得机动车维修、装备维修、健身、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五)取得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等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
(六)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5月24日至6月2日,报名人员将准备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jcxfzlb@163.com邮箱或到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晋城市城区迎宾街411号,咨询电话:2305019)现场报名,报名人数达到招录人数的3倍即停止报名,报名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报名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5、高中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大专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可查)各1份。
7、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可查)各1份。
8、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9、其他与报名表填报内容相符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缴纳社保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初审结束后,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将对通过初审的招录报名对象个人信息以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结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告知。
(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体能测试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组织开展。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40分。
(四)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劳动法律法规、基础常识、逻辑能力、行政要闻等相关知识;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政治审核。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审核要求,重点审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入境记录等情况。
(七)公示。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按照招录计划人数的120%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半年的入职教育训练。入职教育训练6个月内,组织开展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职业发展和待遇
经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教育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晋消发〔2022〕57号)规定,评定相应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等级,由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各基层单位人员缺额和队伍建设实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标准实施。按照有关规定为每名队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假。
六、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录不设定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测试辅导班和培训班。在招录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晋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微信公众号“晋城消防”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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