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3日。
为加强铁东地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铁东区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公安部和省、市公安机关辅警管理的有关规定,现为铁东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岗位一:勤务辅警,98名,限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处理突发事件,开展社区服务、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
岗位二:勤务辅警,8名,限女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处理突发事件,开展社区服务、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工作。
岗位三:勤务辅警,12名,限男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辖区内重点地段、繁华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日间、夜间的治安巡逻防范,以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岗位四:勤务辅警,12名,限女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开展辖区内重点地段、繁华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日间、夜间的治安巡逻防范,以及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和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岗位五:文职辅警,20名,限女性。主要负责协助公安民警从事档案管理、信息采集、数据分析、计算机网络维护和现场勘查等工作,需要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辅警被聘用后,本人须自觉服从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条件进行的岗位分配,对拒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
招聘方可根据岗位招聘具体情况,调剂岗位间名额,具体调剂数量另行研究决定,并向社会公开。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其中:
岗位一: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岗位二和岗位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岗位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岗位四: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5、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公安辅警所需的身心条件。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专业技能(包括公安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二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劳动合同期限二年。月工资实发2000元,缴纳国家规定的“四险一金”,提供工作培训机会,配发服装和装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3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处(鞍山市铁东区联盟街20栋61号)、导航即可。
3.报名材料(资格审查):
(1)《2023年铁东区公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一式3份;考生承诺书1份(附件二)免责协议1份(附件三);(下载附件并填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一式3份;
(6)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7)1寸和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各3张;
(8)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认证材料。
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按上述序号排序后统一放入透明档案袋中。
4.报名咨询电话:15998015161 王先生
(咨询时间: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3日9:00-16:00)
5.准考证领取:通过初步资格审查后,报名成功人员关注电话、微信等形式的通知,到本公司指定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劳动关系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告。(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部门根据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照岗位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等后续环节的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试。
4.通过笔试可以参加体测的人员,将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并以“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从报考岗位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信息请关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的通知。
1、测试项目
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测。
2、测试方法:
【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再用手碰倒一个标识物,再跑回S2用手碰倒另一个标识物,最后折返冲过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
当受测者触碰标识物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图示如下:
【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
(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
(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
(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5)请考生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参加体能测试,不得携带手机和背包入场,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前要客观评估身心状况能否适应测试强度。自愿参加即视为自我评估能够适应体能测试强度,出现一切健康问题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承担后果。在体能测试前,请考生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活动,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受伤等情况。
(6)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方式,即有一项不合格则失去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体能测试结果将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参与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并以“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
2.面试安排:请关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
3.面试方式: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及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全程监控录像。
(五)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和6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方委托相关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和招录人民警察体检特殊标准统一组织。
(2)特殊体检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岗位五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外观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嗅觉迟钝。以上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方另行通知。
2.考察
按照公安部要求,突出政治标准,严格考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考察采用集中培训观察,深入被考察人所在学校、单位、社区进行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并重点收集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的意见。培训观察采取集中封闭培训方式进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发布于“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412-2265055
(八)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辅警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的辅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信息均以招聘方网上发布为准,此次考试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标准执行,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鞍山市公安局
辽宁薪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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