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8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7:00。原文如下:
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专职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民政局 贺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贺州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贺组通字〔2020〕65号)和《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 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贺平组通〔2021〕16号)精神,黄田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就相关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8名,其中:龙兴社区4名,迎宾社区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特别优秀者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1. 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5月26日为界;
2. 年龄要求:女性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男性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2018年至202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式和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平桂党建网、平桂区政府门户网站、黄田镇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3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7:00)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在2023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7:00期间将《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pgmzj508@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社区工作者”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774—8835975。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区民政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能力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测试。区委组织部于5月31日前在平桂党建网公布进入能力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平桂党建网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四、能力素质测试(2023年6月上旬)
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测试由黄田镇党委具体负责,测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进入体检的面试成绩分数线,结合面试现场实际,由黄田镇党委讨论研究确定。进入体检的末位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联审与体检(2023年6月中旬)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围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联审的同时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到区民政局508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区民政局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由入围人选自行负责。
六、聘用上岗(2023年6月底前)
1.确定聘用人选:由黄田镇党委根据能力测试、联审、体检等综合情况,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平桂党建网//www.pgdjw.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具体岗位由黄田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2.签订合同: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黄田镇党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因联审、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出现职位缺额的,可从相应面试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按照《中共贺州市平桂区委员会组织部 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 贺州市平桂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贺州市平桂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贺平组通〔2021〕16号)文件执行,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另实行绩效考核。
八、其他事项
(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全程负责监督。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予认可,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咨询,联系电话:0774-8835975。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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