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一线执勤警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派出所、便民警务站、警务室等;
2.此次警务辅助人员共计招聘男性5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热爱公安事业;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5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能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规违纪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曾有从警经历因各种原因辞职、辞退、解聘的以及现仍在值的所有警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聘用,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3.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4.曾被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6.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有:报名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公示和聘用、岗前培训。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十三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星之盾”后期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政治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止,逾期提交报名资料招聘机关将一律不予审核。
2.报名所需资料:《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伍军人考生还需提供退伍证扫描件。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未按照要求准备的资格审查一律不予通过。
3.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可通过关注十三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星之盾”下载职位表、报名登记表、政审表。(关注十三师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红星之盾”后,对话框回复“报名”即可下载报名相关文件)。将报名登记表、政审表、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役证等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储存文件名:某某考生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783025329@qq.com),以上报名资料缺一不可,收到邮件回执即视为报名成功,等工作人员通知进行后续程序。
4.政治审查:报考人员填写政治审查表,由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与报名登记表一同提交。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不发放学历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三)面试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行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面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参加体能测试未通过的考生将不再递补。
1.体能测评项目:男1000米跑、4×10折返跑、纵跳摸高、俯卧撑。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上述程序结果合格人员,由十三师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名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按照指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具体录取岗位公安机关签定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辅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退伍军人入职后直接按学历和服役年限进行层级套改。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十三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十三师人社局、十三师公安局驻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证,冒充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侦查部门查处。
本《招聘简章》由十三师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十三师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0902-2566162
附件:
1.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3.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4.十三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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