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静安楼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静安楼日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初中学历以上,且具备招聘岗位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能适应24小时值班及节假日正常上班(需夜间值班,男性较适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男性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和传染病等疾病;
4.有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等。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方法、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三角镇聚贤北路1号三楼301室)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已填写好的《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静安楼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参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2.应聘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考核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合则约见”形式开展筛选。即: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相关部门进行材料审查,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招聘单位将于1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员没有收到面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招聘对象。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三角镇政府招聘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拟聘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首次拟聘人员原则上先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从拟聘人员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
4.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
咨询电话:0760-86961305,联系人:李小姐、梁先生。
附件下载:
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原标题:中山市三角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开招聘静安楼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zs.gov.cn/sjz/gggs/content/post_2280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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