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安康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转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安残联〔2022〕37号)及有关规定,经研究,为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岚皋县农业科技服务中心1名、岚皋县卫生计生监督所1名、岚皋县滔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1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2023年5月30日前由县级残疾人主管部门核发);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岚皋户籍或生源(2023年5月30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7日至2005年6月6日期间出生);
6.具有自理日常生活,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能够正常进行交流,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7.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3-4级及含上述残疾类别的多重残疾3-4级可报名;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angao.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岚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2023年岚皋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和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岚皋县人社局对应聘人员按规定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面试以后环节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ngao.gov.cn/)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组进行面试测评,依据得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若遇面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除报考条件限制外,其他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条件范围内除外)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检由岚皋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岚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以后,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岚皋县人民政府网(//www.langao.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联系电话: 0915-2529108
附件下载:
1.2023年岚皋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2.2023年岚皋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原标题:2023年岚皋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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