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务管理岗位市场化招聘,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8日17:00时止。原文如下:
一、公司简介
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国经公司)于1999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由省财政厅管理,主要接收原省级财政投资形成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股权、部分财政周转金形成的股权、金融企业股权,主要职能是代表省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审慎实施直接投资和资本运作,积极开展多种经营。2009年经省政府批准,公司股权注入到四川发展,由省国资委管理。目前,公司投资涉及农业、科技、金融及准金融等领域;代管省信托、省建设信托、省国际信托股权及债权;承接全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平台。 “十四五”时期,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省国资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国有股权投资运营及资产运营管理专业平台功能,聚焦农业和科技产业,以助力农业和科技创新、服务四川经济发展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的、以农业和科技产业为重点领域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为助推四川省现代经济实体产业升级,实现省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服务四川省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二、招聘岗位
法务管理岗经理 1名
三、岗位职责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3.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较强的规矩意识和执行力;
4.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与公司共同的愿景、价值观和奋斗目标;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潜力,有较强的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领导和管理能力、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
6.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详见附件《岗位说明书》)。
(三)不接受应聘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6月8日17:00时止。
2.报名信息查询。应聘人员可通过省国资委与公司官网、四川招聘网、智联招聘等渠道查询招聘岗位信息,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登录线上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线上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scrcjob.com/index.html?id=17
4.应聘人员须准确完整填写应聘报名表格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材料均不退还。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环节包括笔试、线上测评、面试。
(四)背景调查
(五)体检
(六)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
(二)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截止后,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不低于1:10的比例筛选简历并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低于10人的,公司将重新发布公告,按流程再次组织开展简历筛选等相关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5月31日。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参加本次招聘应聘人员与公司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应予以回避。
(七)我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龙老师028-86135795、18202837231,监督电话:028-62088743。
附件: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法务管理岗经理)
一、岗位信息 | |||
部门名称 | 风控法务部 | 岗位名称 | 法务管理岗经理 |
二、岗位职责 | |||
1.法务支持: (1)统筹管理集团法治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集团专项项目法务审查工作,协助律师开展尽调,根据需要出具独立的审查意见; (3)负责对集团正式流转的重大合同(含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进行法律审查工作; (4)对集团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论证服务,参加各类专项会议并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5)负责集团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参与集团总部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审核及监督工作; (6)负责所属企业法务管理的目标考核工作。 2.诉讼管理: (1)负责处理集团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相关的仲裁法律事务与诉讼法律事务; (2)指导、监督所属企业涉及的诉讼及仲裁等法律纠纷处理工作开展; (3)协助对集团员工违法违纪、损害集团及股东利益的案件进行调查、协调与处理; (4)协助处理集团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保护、公证、鉴证等涉及法律纠纷事务的问题,并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工作; (5)协助处理集团及所属企业危机公关事宜。 3.常法顾问管理: (1)组织比选、聘用、管理集团总部外部常年法律顾问; (2)指导、监督所属企业外部法律顾问比选、聘用和管理工作; (3)检查、考核外部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所评价工作。 4.其他: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
三、任职资格 | |||
1.学历与职称(职业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A级证书。同时通过CPA、CFA、FRM等资格考试的优先; 2.履历:5年及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同类型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知识、技能与素质: (1)具有良好的经济法律领域全面知识与技能,具有创新思想与有效工作思路与方法,能够提出较好意见建议; (2)熟悉法律及诉讼的相关知识,能够对法律风险进行识别预警、管控,能够独立参与法律诉讼事务; (3)熟练掌握法律工作要求、规范规则及操作流程,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工作,在例行事务中能够主动承担主要责任; (4)具有较好的外联沟通能力,能够处理突发事件;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5)为人踏实敬业,做事严谨细致,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调查分析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4.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抗压能力以及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 6.个人履历或工作业绩等方面较为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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