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选调事业单位一般人员7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原文如下:
为加强政府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中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数量
本次公开为政府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7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定边县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且服务期已满的管理岗位一般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普通全日制第二批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7.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选调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定边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大厅(西环路加气站斜对面)。
报名表格:填写《2023年定边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人员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在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一栏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
2.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年龄计算以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给定命题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调开考比列原则上不低于1:3,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参加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县政府官网发布或电话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成绩和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对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岗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四)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工资转移等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调工作秩序,对于存在组织参与作弊、提供虚假个人材料、影响公开选调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情形的报考者,由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以及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要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有关规定,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2.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便于联系。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912—4218920
附件下载:
定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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