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哈尔滨市2023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集合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6月9日(星期五)上午6:00。
地点:哈尔滨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道里区机场路副206号)。
2.体能测评对象
补录报考哈尔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系统、监狱戒毒场所的司法警察,已经进行面试(2023年6月3日在马家沟小学),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需要加试体能测评,考生名单附后(见附件1)。哈尔滨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合格(2023年4月15-17日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体能测评缓测人员同时参加本次体能测评。
3.体能测评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黑龙江省2023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或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集合地点,无故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测试当天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
(2)考生实际参加体能测评并取得相应成绩情况下,除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外,纵跳摸高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外,800米或1000米跑项目只允许考生进行1次测评,不允许进行2次补测。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因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致使录用职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3)考生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进入体能测评场地,严禁穿硬底皮鞋入场。考生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4)考生在测评现场须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冒名顶替、无理取闹、扰乱考务秩序、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5)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谢绝家属陪同。体能测评结束后,考生应主动退场,不准在测评现场或附近逗留。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参加的考生,需本人于体测当日在体测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并提供正规公立三甲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CT报告单、X光报告单、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等材料,以及主检医生出具的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二、体检工作
1.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上午5:30集合。
地点: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香坊区和兴路38号)。
2.体检对象
报考哈尔滨市各级机关单位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上进行拟进入体检人员公示(考生名单见附件2)。招考职位要求必须参加体能测评的,只有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4.体检工作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X光检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面试准考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费用500元左右(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要求带现金)。
(5)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如发现以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提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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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2023年6月5日
原标题:哈尔滨市2023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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