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含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或护照)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考试开始前,考生要再次核实是否为本考场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如不一致,请及时报告监考人员。
二、考试试卷采用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合订本于考试开始前发放,答题卡(纸)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结束,收取第一科答题卡;第二科考试开始前发放第二科答题纸;考试结束,收取第二科答题纸及试卷合订本。
三、本次考试所有时间节点要求均以广播通知时间为准。
四、已带入考场的手机等各种电子设备,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进专用封存袋内交给监考人员存放。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按违纪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检查试卷质量,确认无缺页、掉页、污损等情况后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试卷合订本和答题卡(纸)规定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涂准考证号,不得做其它标记;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听到广播发出“考试开始”指令后开始答题,严禁提前答题,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页码序号错误、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八、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交卷时应将试卷合订本、答题卡(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试卷合订本和答题卡(纸)必须全部交回。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有序离开考场。考生严禁抄写试题或将试卷合订本和答题卡(纸)带出考场,不得损坏试卷合订本和答题卡(纸),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被认定作弊后要配合监考人员履行相关签字手续,拒不签字的,由两名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十、考生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甚至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交有关部门处理。
原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文章来源://www.tlpta.com/html/4/Content1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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