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中医药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20人,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7:00。原文如下:
一、学校简介
江西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9年。学校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现设有本科专业31个,涵盖医、理、工、文、经、管、艺、教育等学科门类,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2个。拥有中医学、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3个授权点,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硕士招生专业40个。拥有江西省一流学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专病)7个。
学校拥有4个国家级科研平台,59个省部级科研平台,其中包括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7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省重点实验室1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
学校在中药药剂、针灸推拿、中药炮制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突出优势,原始创新成果——“热敏灸”理论和技术,开创了内源性热敏调控治疗疾病的新途径,创办了全球首家热敏灸医院——江西热敏灸医院。现拥有3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中西医结合直属附属医院。近年来,学校各项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已成为以中医药教育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产学研结合特色鲜明的高等中医药院校。
二、招聘计划(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情况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特殊学制的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2023年8月31日前未及时取得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点击左下角“江西中医药大学招聘”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登录选择其中1个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报考者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1.报名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本人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个人手签名扫描版。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扫描件)。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党组织关系所在地近6个月内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非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材料按报名系统要求,分类上传至对应目录下。
(2)每名应聘者原则上只允许上传1次报名材料,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材料一旦提交,无法更改。
(3)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应聘者应及时关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资格审查、考核等结果统一在该网站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公告中的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要求,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凡未通过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审核。凡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核均视为不合格。考生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在指定时间未到达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现场复审需带好以下材料: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②所有投递材料及岗位条件所列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专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证书和证件类材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岗位条件所列证明及其他类材料原件、所有材料复印件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方式
1.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分别占考核总成绩的40%、60%。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60%(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知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结构化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结构化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则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入闱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3.笔试、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成绩将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等。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按本岗位考生总成绩(其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且其结构化面试成绩均达到75分及以上时,取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递补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八、聘用、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统一纳入学校编制备案制管理。
九、联系方式
1.本科生辅导员岗位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点击查看联系方式E-mail:jzjyk2020@163.com
2.研究生辅导员岗位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E-mail:175417806@qq.com
4.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91-87118756
人事处官网://rsc.jxutcm.edu.cn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16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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