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书记员岗:5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含35周岁);
3.仪容仪表良好,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身上有纹身者;
5.其他不宜从事本职工作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www.hjrlrc.com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6月16日17:00。
咨询时间:08:30—11:30,14:30—17:00;
咨询电话:0351-6979666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①报名方式请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输入网址://bm.hjrlrc.com/开始按照系统提示找到相对应的报考单位,点击报名,阅读招聘公告后,点击公告最下方接受按钮,开始注册新用户,按照用户栏仔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同时设置8位以上的密码,设置完成后再次输入注册密码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注册按钮。②点击注册按钮后,弹窗弹出注册成功提示,点击确定按钮,同时会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项目栏,逐一填选并确认相关信息。所有报考资料分别用手机拍照或扫描仪扫描成图片格式,按照相对应的项目栏逐一上传,扫码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完成。③完成报名流程,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考试前统一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首页下载并填写《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劳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⑤近期红底一寸照片;
本次招考费为每人200元,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收取。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报考者报名信息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进行考试。
(三)笔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山西省人才招考测评基地(山西综改示范区安泰信产业园A区702栋)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90分钟。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的入围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6.笔试成绩的6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四)面试: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关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发布的信息。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3.面试方式:抽题回答及现场提问等。
4.面试成绩的40%计入最终综合成绩。
5.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核算确定最终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请登录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查询。
(五)政审
拟录用人员进入政审工作。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安排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政审通过后,最终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将在红杰人力人才网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的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所有拟录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五、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二)月综合薪资参照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执行并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
六、工作地点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山西浦东红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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