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招聘应届毕业生14人,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16:30。原文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副部级事业单位。在科学基金工作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对科学基金事业的领导,深化科学基金改革,履行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夯实科技强国建设根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职责。作为国家资助基础研究的主渠道,自然科学基金委始终坚持“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把握基础研究的战略定位,在资助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14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1: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综合管理岗A工作人员1名;
岗位2: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综合管理岗B工作人员1名;
岗位3: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综合管理岗C工作人员1名;
岗位4: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管理岗A工作人员1名;
岗位5:办公室(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监督管理岗B工作人员1名;
岗位6:信息中心信息技术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7:计划与政策局综合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8:计划与政策局计划管理岗A工作人员1名;
岗位9:计划与政策局计划管理岗B工作人员1名;
岗位10:计划与政策局政策研究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11:财务局财务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12:国际合作局外事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
岗位13:人事局人事管理岗A工作人员1名;
岗位14:人事局人事管理岗B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京外生源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京外生源应符合北京市有关就业落户的政策规定。京内生源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5.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专业素养、较好的英文及计算机水平,学习成绩优良;
7.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具有较好的学术背景或具备良好的科研工作经历,参与过相关科研项目,在本领域重要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要求;
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学籍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8)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特殊要求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请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r.nsfc.gov.cn)上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下载打印并签字后扫描成PDF文件作为附件1上传至招聘系统,同时还需将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2上传至招聘系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者视为无效申请。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报名截止后,结合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按照客观、公正、及时的要求,对所有应聘人员一视同仁。笔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笔试开考比例为1:10,若人选达不到相应比例,招聘工作组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组织该岗位的招聘。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100分。
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8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当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全部面试人员需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参加面试时,应试人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在校学习成绩单、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布,并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3:7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岗位考察人选名单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上公布,人事局会同用人部门赴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通知考察对象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委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聘用。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可根据最终成绩进行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二)以上岗位一经聘用即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关事业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行政关系、人事档案等需转入我委。如想了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应聘部门的基本情况,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页//www.nsfc.gov.cn;
(三)以上岗位不接收博士后;
(四)应聘人员对应聘过程所有环节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诚挚欢迎有志于从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广大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为新时代科学基金改革和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1日16:30。
咨询电话:010-62326984(工作日8:00-12:00,13:30-17:30)
系统技术支持:010-62325182、623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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