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招聘媒体人员12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18时。原文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新闻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新闻媒体工作人员,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记者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播音主持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编辑2名、新闻策划1名、设备维护1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户籍或生源,且于发布公告之日前落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至200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大专(高职)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具体岗位学历及专业等其他要求详见附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振兴计划”“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也包括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szf.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直接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sq20230613/login)(也是打印准考证入口)报名。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考生提供资料和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填报虚假信息的,应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18时;
2.资格初审:2023年6月18日8时至6月19日24时;
3.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2日8时至6月24日8时。
(三)笔试
1.笔试: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卷,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为2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24日上午8时30分,横山中学(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届时登录(https://c.exam-sp.com/index.html#/e/hsq20230613/login)查询本人成绩。
4.奖励加分:对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表彰、奖励的予以加分,按照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表彰、奖励档次加5分、3分、2分。个人各类加分不累计。奖励加分计入笔试最终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应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奖项、证明等有关材料,向横山区委宣传部申请认定加分(政府大楼东607室)。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确定面试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最终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划定本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四)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公告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szf.gov.cn/)另行公布。
(六)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60%+奖励加分)+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由电脑软件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告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其他素质、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横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聘用人员办理人事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管理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续签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聘用人员享受区属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职称评聘、考核奖惩、评优树模等待遇,并由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部分。
咨询电话:0912-7619622(工作时间)
榆林市横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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