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高台县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7名。招聘计划人数根据报名情况按比例确定,具体招聘名额在考试前进行公布。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年龄确定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高台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未纳入编制管理的财政供养人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简表》所列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简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共3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高台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大厅)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就读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信网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已签约就业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原协议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
2.网络报名
报名邮箱:gtxwsjkj@163.com
联系电话:0936-6636413
网络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所有报名材料按照“姓名+岗位代码+应/往届毕业生”命名,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须一次性打包发送,材料一次性提交不完整或不按要求格式发送的,不予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成功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6月25日,共4个工作日。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考生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三)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收取。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日内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并确认缴费结果。2023年6月26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招聘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的,将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采取核减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对于核减或合并的岗位将进行公布。
2.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该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七、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 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6-6636413(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附件:附件1:高台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件2:高台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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