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根据考生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具体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河池市宜州区第六小学(宜州区庆远镇桂茂路1-1号)。
(三)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补充个人简历等内容,并亲笔签名)、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审查合格后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原件退回给考生本人,同时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日
面试地点:河池市宜州区第六小学(宜州区庆远镇桂茂路1-1号)
具体面试时间、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实施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如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五、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公布
(一)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能力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岗位职数按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通过现场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六.空缺岗位复征志愿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的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但未能入围体检人员中进行复征志愿。对无人报考、岗位面试人员均不合格的空缺岗位进行复征志愿,从与空缺岗位相同学段、相同科目的招聘岗位面试落选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双向征询意见,甄选确定空缺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复征志愿成绩排名计算方式:考生面试成绩-所在面试考场本场面试平均分=考生复征志愿成绩,如出现考生复征志愿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复征志愿时间:2023年7月中旬。
七、其他事宜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为科学精准落实“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考生须戴口罩进出考点,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
(三)面试的其他事项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咨询电话: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人事股0778-3188260
查看附件>>>
1.河池市宜州区2023年自主招聘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人员名单2023.6.21.xls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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