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00至7月5日17:30。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湛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30名。其中,初中教师30名,小学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的条件。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5.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但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必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必须与2023年上半年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一致。
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的考生,在报考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时,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任教学段要求,任教学科可不作限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纪律审查的。
4.近5年以来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8.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和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后续有关公告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23年7月3日8:00至7月5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hq.gov.cn)或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pdszhqzj.wykjnet.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签订并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1)白底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所上传电子照片用于招聘工作各环节核对考生身份信息,请务必按要求上传,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书上显示的信息一致。
特别说明: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它报考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须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中未生成证书编号的,“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暂填17位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3日15:00至7月6日17:00,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并提交;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提交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7日10:00前按照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缴费成功后,请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请务必妥善保管)。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先行缴费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后考务费予以退还。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及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公开招聘教师管理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招聘简章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进行报名考试的,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提交加分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原始成绩最高加5分政策(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1.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湛河区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5分。
2.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相关考核证明材料,加5分。
3.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4.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人员,提交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5.在湛河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连续志愿服务3年以上(含3年)且表现优秀的报考人员加3分,每多一年增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志愿服务学校提供证明(加盖公章),附学校支付志愿服务生活补贴的相关凭证、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湛河区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公章)。
6.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期满截止时间2023年1月1日),按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10日(9:00-11:30,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材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学生及班级管理等。
考生参加笔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按照笔试公告有关要求打印)。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分别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则组织现有应试人员进行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所在面试考官组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本人携带诚信报考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指纹、图像采集,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特别说明:
(1)在职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在职教师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上课,无学生)+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生参加面试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学历也相同时取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空缺名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等相关材料原件参加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阶段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考核对象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湛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非在编),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新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见习期),3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
(二)在职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足额缴纳入职前各项社保基金,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及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湛河区招聘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参加湛河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三)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并认真了解指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公告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招聘工作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7658031 0375—4963375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湛河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75—7658023
附件下载:
1.湛河区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doc
2.湛河区2023年教师招聘加分申请表.docx
3.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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