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8日。原文如下:
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原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是江西省政府依法设置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为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的分支机构。院内设有2个国家级质检中心和4个省级质检中心(站):“国家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竹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江西省校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省建筑电器安全监督检验站”、“江西省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筹建国家果蔬产品及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吉安)和江西省数字电子材料及显示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工作,根据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条件,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岗位要求。
二、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2023年第二批聘用人员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1)
要求:
1.以上岗位均要求全日制统招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3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3.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请勿报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涉及到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3年6月19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招聘信息,下载《总院工业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好《总院工业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另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夹名称取为“xxx应聘xxxx岗位”,例:王xx应聘业务受理岗2,压缩包文件发送至邮箱:2364075959@qq.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8日。
3)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需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材料等。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一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发放工资流水,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属于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择业期有关证明(包括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所有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恕不退还,不再另行通知。
4)岗位咨询电话:0791-88317452。
2.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不合格,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诚信报名,应聘求职者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核资格和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
资格预审通过后,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后续笔试和面试公告。
4.考核方式
1)考核方式: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结构化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最后一名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按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55分的,不得入闱面试。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递补截止日期为面试开始前两个工作日的17:00,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相关专业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聘用。
4)时间安排: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相关公告和准考证信息。
5)注意事项:参加考核人员及具体事项将在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网站(//www.jxzjy.com/)发布公告,未及时关注信息错过面试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畅通。
5.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在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未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结果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6.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将在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工业产品检验检测院网站(//www.j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用的人选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上述人员试用期满后,按我院在岗人员同等待遇。
3.单位地址和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南昌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二路1899号。
监督电话:0791-882553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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